缅甸疫情期间,中国企业捐款相助
缅甸疫情期间,中国电建集团、中国银行及云南省科技厅等中国企业及机构向缅方捐赠医疗物资与资金 ,助力缅甸抗击疫情。捐赠主体与时间2020年4月23日,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胶漂发电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缅甸代表处在中国驻缅甸大使馆举行捐赠仪式 。云南省科技厅此前也向缅甸教育部科技创新司捐赠了医疗物资。
阻断外部干预:经济凋敝的缅甸可能成为西方势力渗透的突破口,中国援助可提前化解风险。疫情联防联控:中国已向缅甸提供250万剂新冠疫苗及呼吸机 、制氧机等物资 ,助力缅甸防控疫情,间接保障中国西南边境安全 。对缅甸经济的具体影响多领域协同发展 农业:引入中国先进技术,提高缅甸农产品产量与质量。
公司业务覆盖缅甸多省市 ,辐射东南亚柬埔寨、老挝、越南 、 东亚及中国、泰国等区域。
缅甸地震救援已进入以医疗和防疫为核心的新阶段,中国通过物资援助、医疗支援和野战医院系统建设等行动为灾区提供关键支持,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人道主义危机 。黄金救援72小时后 ,救援面临结构性挑战缅甸地震黄金救援期已过,遇难人数达2065人,3400人受伤 ,300人失踪(3月31日数据)。
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1 、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核心要点如下:扣除范围与条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2、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3、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要点如下:增值税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的款项或物资 ,不涉及增值税。即捐赠行为本身不视同销售,无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也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4、抗击疫情期间 ,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具体如下:增值税、消费税及相关附加税的免征企业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货物,可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
疫情期间,晋鑫仁和已捐赠80余万防疫物资
022年1月12日 ,嗨团党支部向洛龙区红十字会捐赠价值超10万元的防疫物资,包括36万余只医用口罩和4000余套防护服,获“洛龙区疫情防控爱心单位”称号。捐赠主体与时间:2022年1月12日 ,嗨团党支部发起此次捐赠行动。党支部书记何俊言强调:“在抗疫一线的医生护士一定要用最安心、最放心的医用物资。
积极捐赠,践行社会责任中芯国际在疫情初期迅速响应,公司、员工及董事共同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笔500万元通过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定向支持湖北省疫情防控 、人员救治及医务人员保障工作;第二笔500万元优先采购防疫及救护急需物资 ,持续向重点疫区输送 。
深圳饭店业协会携手会员企业向武汉方舱医院捐赠了42673件防疫物资,总价值208172元。捐赠背景:在全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深圳市饭店业协会积极响应广东省及深圳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 ,倡议全市饭店企业支援疫情防控第一线。

疫情物资捐赠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全额扣除意味着捐赠金额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减除,无需按比例限制。
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处理企业捐赠物资时,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捐赠物资时的会计分录企业捐赠物资应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核算捐赠成本,同时冲减“库存商品 ”并确认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此处理反映了企业将自产或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的行为 ,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企业捐赠税务处理
1、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核心要点如下:扣除范围与条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2、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3 、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要点如下:增值税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的款项或物资 ,不涉及增值税。即捐赠行为本身不视同销售,无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也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4、“特殊”捐赠支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需根据捐赠性质 、用途及政策规定综合判断 ,具体如下:增值税处理一般情况:视同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单位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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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缅甸疫情期间,中国企业捐款相助 缅甸疫情期间,中国电建集团、中国银行及云南省科技厅等中国企业及机构向缅方捐赠医疗物资与资金,助力缅甸抗击疫情。捐赠主体与时间2020年4月23日...
文章不错《疫情捐赠/疫情捐赠物资事迹》内容很有帮助